2012年4月12日 星期四

白之戀人抄襲案

進川月歌同學昨天寫了一篇網誌,關於日本插畫界的抄襲案件。剛好,同日「白い恋人」和「面白い恋人」之間的訴訟案件也進入第二次的聆訊。

話說,上年年末的時候,生產「白い恋人」的石屋製菓起訴吉本興業子公司吉本俱樂部(よしもと倶楽部)盜用他們的商標權,生產「面白い恋人」。「白い恋人」,即香港人耳熟能詳的「白之戀人」,是不少香港人到北海道、甚至日本其他地方(本來為北海道當地手信,但因為太受歡迎,全國大賣特賣)必買手信之一。吉本興業,則本身為一家以搞笑藝人為主的藝能公司。這次生產「面白い恋人」——「面白い」只比「白い」多了一個字,意思卻由白色變為搞笑有趣FUNNY——經過特許廳審查核,認為兩者之間存在差異,並不一致,得到批准通過,2010年開始發售。事隔約一年多後,石屋製菓終於提出訴訟,認為吉本俱樂部抄襲,並大吐苦水:「有人搞錯結果買錯左囉」在今年一月的時候,更向吉本俱樂部至於吉本俱樂部方面,則因為這次事件,「面白い恋人」銷量激增,但他們的法律部部長也無奈的嘆息:「因為D咁既野而賣得,其實我地都唔係好想架咋」這躺認真食字搞爛GAG搞出禍。


看此圖,你覺得自己會搞混嗎?

不過,話說回來,其實除了「面白い恋人」之外,在北海道還有一些小卒偷偷摸摸沾「白い恋人」的光,混水摸魚:

「黄金の恋人」:夕張蜜瓜口味的花林糖
「黒い恋人」:黑豆朱古力

就算包裝沒有近似之處,但是同樣為北海道的產品,起了這樣的名字,實在很難叫人不去聯想石屋製菓的產品啊。本人較早前去了一躺北海道,兩款都有幸嚐過了,味道一般,純粹搞笑,要不是產品起了這個名字,大概也不會買回家的。所以,這才是真正高手的「抄考」!

不久,筆者也將要去一躺關西,希望還來得及買一盒「面白い恋人」試試看呢。



新聞來源:http://www.yomiuri.co.jp/national/news/20120411-OYT1T00936.htm?from=rss&ref=rssad(読売新聞)
圖片轉載自網絡

進川月歌〈抄襲?值得嗎?〉:http://bloggerchina354cf.blogspot.com/2012/04/blog-post_1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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